校务指南

首尔北部地区研究生院之间的学分交流

  • 可在签署协议的首尔北部地区研究生院(12所学校)的相同(类似)院系修习专业课程。
  • 可申请学分:每学期3学分(在校期间与其他学校研究生院的学分交流最多可申请9学分)
  • 交流研究生院开设课程:开学2~3周前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告
  • 选课时间:参考公告事项中公布的各学院的选课时间
  • 选课方法
    • 确认公告事项中公布的选课时间及学分交流大学的课时表后,选择选修科目
    • 填写公告事项另附文件《学分交换申请书》
    • 在申请书下方的“000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敬启”处填写学分交流学校的校名。
    • 经本研究生院系主任签字后,再获得学分交换研究生院授课教授的签字。
    • 向本校(祥明大学)研究生院教学组提交申请书后,研究生教学组会向交流学院发送材料。
  • 成绩查询:成绩可于学期结束1个多月后(成绩移交后)在研究生院网站校务信息中查询
  • 签约大学:庆熙大学、光云大学、国民大学、德成女子大学、同德女子大学、三育大学、西京大学、首尔女子大学、诚信女子大学、汉城大学、建国大学

本校研究生院学分交流

  • 院系与研究生院间的学分交流
    • 可达在校期间结业学分(硕士24、博士36、硕博连读60学分)的1/2
    • 但在校期间,与其他大学研究生院的学分交流最多可获得9学分,每学期最多3学分
  • 选修其他专业、其他研究生院的科目时,必须经指导教授和系主任的批准,向研究生院教学组提交《研究生院学分交流申请书》
    • 未提交时做“一般选择”处理,无法承认专业学分